北理工通知里最有价值的是复试基本线表:工商管理146分、工程管理166分、公共管理168分、会计199分,而管理学学硕门类线是335分,专硕学硕的门槛差距一目了然。差额比例最高可到170%,复试里外语、笔试、面试按2比2比6分布,面试占大头且从题库随机抽题。全部现场复试,3月20日启动。
一、总原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北京市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主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组成员和分工如下:
组长:王博
副组长:邓方
成员单位:党政办、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保密办、各招生单位(学院)相关负责人。
部门及学院 | 工作职责 | |
党政办 | 负责复试录取的整体协调工作。 | |
研究生院 |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涉考通知及相关信息发布;接受考生咨询和问题解答;审批各招生单位上报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工作方案、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 |
纪委办 | 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管、巡查、检查。 | |
保密办 | 负责复试期间试题保密工作指导。 | |
宣传部 | 负责复试期间媒体接待、新闻发布及网络舆情监控。 | |
保卫部 | 负责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 |
各招生单位(学院) |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本单位复试方案制定与通知、复试相关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试题命制、保密工作落实、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录取名单公示和相关政策解答等。 |
2.各招生单位领导小组
各招生单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未经学校同意,各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所有信息均须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发布。其职责包括:
(1)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调剂工作相关要求等;
(2)确定本单位复试比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3)审核本单位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等,并对全体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培训;
(4)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3.复试小组
各招生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或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7名,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比较好的专家,同时另配秘书1-2名。按教育部要求,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学科专业或方向的复试考核具体工作实施;
(2)负责复试题库命制、复试场地准备等工作,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复试流程、评判标准,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各种规章制度等;
(3)复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方案
1.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复试线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经济学 | 340 | 45 | 45 | 68 | 68 |
法学 | 323 | 40 | 40 | 60 | 60 |
教育学 | 347 | 48 | 48 | 144 | |
文学 | 355 | 50 | 50 | 75 | 75 |
理学 | 305 | 40 | 40 | 60 | 60 |
工学(不含照顾专业) | 300 | 40 | 40 | 60 | 60 |
医学 | 300 | 40 | 40 | 120 | |
管理学 | 335 | 45 | 45 | 68 | 68 |
交叉学科(1401、1405) | 300 | 40 | 40 | 60 | 60 |
交叉学科(1403) | 360 | 40 | 40 | 90 | 90 |
工学照顾专业* | 295 | 40 | 40 | 60 | 60 |
金融硕士、数字经济 | 324 | 40 | 40 | 60 | 60 |
法律 | 321 | 40 | 40 | 60 | 60 |
党务管理 | 321 | 40 | 40 | 60 | 60 |
教育 | 347 | 48 | 48 | 72 | 72 |
国际中文教育 | 347 | 48 | 48 | 72 | 72 |
英语笔译 | 354 | 48 | 48 | 72 | 72 |
数据科学 | 305 | 40 | 40 | 60 | 60 |
工程领域 | 300 | 40 | 40 | 60 | 60 |
工商管理 | 146 | 70 | 35 | ||
公共管理 | 168 | 78 | 39 | ||
会计 | 199 | 102 | 51 | ||
工程管理 | 166 | 78 | 39 | ||
艺术设计 | 370 | 40 | 40 | 75 | 75 |
密码学 | 300 | 40 | 40 | 60 | 60 |
强军计划 | 总分280,且单科符合相应门类的单科分数线要求 | ||||
骨干计划 | 满分500的:对应的学科门类基本线总分降45分,且单科符合相应门类的单科分数线要求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满分500分的:对应的学科门类基本线总分降10分且单科符合相应门类的单科分数线要求,满分300分的:对应的学科门类基本线总分降6分且单科符合相应门类的单科分数线要求 |
(1)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我校复试具体安排公布后,向我校研招办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复试时间
3月20日开始至4月22日结束。调剂复试不得早于4月8日,一志愿复试于4月3日前完成。
3.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分值占比20%,其中外语听力占比10%,口语测试占比10%。
外语听力测试由各招生单位统一组织,口语测试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如考生分为多个复试组,则须整个学科专业统一进行口语测试,以保证整个测试中评分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外语口语测试须由精通外语的本单位教师或外国语学院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2)专业知识笔试,分值占比20%,测试时间2小时,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思想政治,测试时间3小时。
学院负责组织完成专业笔试试题的命制、整理和集中评阅工作。笔试科目名称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在确定笔试科目和内容时,各单位需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不得将初试内容在复试中重复考核。
(3)综合能力面试,分值占比60%。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水平等。其中,综合素质应包括人文素养方面的考察,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难度适当。
面试时每名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且不同小组成员的打分标准应接近,每组成员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要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已作答完毕的可以提前结束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需进行实验技能考核的学科,实验技能考核的成绩包含在综合面试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中,二者的总分不变。计算机相关学科的上机测试可视同专业知识笔试,但上机测试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
4.复试比例
在不低于学校门类基本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招生单位根据上线人数确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满足学校基本分数线考生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120%-17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5.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包括考生身份确认、资格审查、流程说明、考核与评价、材料核对与记录复审等环节。
复试前,要加强考生身份信息审核,如人证比对、报考信息核验等,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的考生。复试过程中要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多面试组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即“三随机”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各单位应做好考生身份确认及信息核实工作,提前准备并审核复试考生身份证明材料,要求考生提供学业水平及综合能力的相关证明(如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等)。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及内容包括:
统考考生:
a.准考证;b.身份证;c.非应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国家承认大专毕业证(从获得大专毕业证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至少2年)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d.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e.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强军计划考生: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需要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信。
管理类联考(MBA、EMBA、MPA、MEM)考生:
除统考考生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专科毕业至少5年;本科毕业至少3年;硕士毕业至少2年。
注明:以上所有材料均按照各招生单位要求,提前向报考单位提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次。
(2)复试流程说明
正式考核开始前,复试组秘书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定、流程,考生签署《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5)。
按学校要求,须对2026年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选用我校心理辅导中心提供的试题,测试结果不作为录取依据。
(3)复试打分
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应在复试结束后48小时之内上报研招办,批准后通过网站向考生发布。
(4)完整记录复试过程
复试过程要有详细记录,由复试小组秘书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包括教师所提出的所有问题以及考生的回答情况,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并妥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不得遗漏任何环节及内容。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6.复试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内容合理制定现场复试工作方案,并报研招办批准。各单位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应确保选拔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复试流程应合理连贯,各环节衔接紧密。方案应包括:各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复试时间及地点、组织流程、监督巡查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
(2)复试内容中的外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类联考政治理论应建立适当难度且具有一定规模的题库及标准答案,确保每名考生考核内容不重复,禁止随机提问。题库须每年根据新情况进行更新、扩充,避免与往年试题重复使用。
复试试题和标准答案均系机密级材料,复试试题的管理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要对参与命题人员严格管理,开展保密教育,严格保密管理(命题、印制、封装、运送、保管、回收等全程闭环管理,所有涉题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严禁泄露、外传、辅导泄题等),决绝不能泄题,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原则上要命制多套试题,随机抽取使用。
(3)各单位复试方案报研招办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应提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安排及复试人员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详细介绍复试的地点、流程和操作办法,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复试方案电话通知到每一位复试考生(建议不要组建微信群或QQ群等网络群组进行通知),确保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如遇考生针对复试提出特殊要求及困难,应及时上报研招办)。要加强考核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规范身份核验、候考、复试、离场流程。务必注意数据安全,注意在数据处理、传输、保存等各环节的安全,主要包括:成绩核验、名单核对、数据发布前测试、数据发布后网站安全等。
四、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
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我校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相同,具体方案由各单位确定后报研招办审批。若调剂办法涉及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报研招办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1.校内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所在门类的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学术学位学科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全日制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的生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校外调剂
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的学科,生源不足时可接受校外调剂,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调剂复试分数线与该学科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其他调剂要求与校内调剂要求相同。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向校外申请调剂。
3.其他要求
(1)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调剂到本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在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
(3)接受调剂前需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
(4)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调剂复试。
(5)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
招生单位发布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做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6)调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录取工作方案
1.分数计算
初试、复试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占50%,复试占50%,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1)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50%。
(2)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3×50%。
2.政审调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5.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录取公示
各招生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要遵守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招生单位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招生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6年复试巡查采取现场巡视和全面审查材料的方式进行。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附则
1.各招生单位须在此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复试方案,要求在保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同时,程序清晰、内容翔实、可操作性强。要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2.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