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沐研学导读

北中医以医学类为主,但管理学院的MPA是管理类联考考生能直接对上的:复试线168分与国家A线一致。现场复试,笔试占30%、面试占70%,政治理论考试计入复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复试各占一半。原文还有同等学力加试和调剂规则的细节,报MPA的值得通读一遍。

以下为院校官方公告原文转载(2026-03-23),供考生对照查阅。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 《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普通计划

(1)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总分数线要求

1005

中医学

36

108

294

1006

中西医结合

36

108

294

1007

药学

36

108

294

1008

中药学

36

108

315

1011

护理学

36

108

294

1204

公共管理学

41

62

332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40

60

321


(2)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总分数线要求

1057

中医

36

108

329

1059

针灸

36

108

340

1056

中药

36

108

294

1054

护理

36

108

294

0453

国际中文教育

48

72

347

0551

翻译

48

72

358

1252

公共管理

39

78

168

2.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类别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不设单科分数线,总分达到国家线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单科及总分参考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分数线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在报考学院和专业内进行排名(其中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需按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排名)。

3.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总成绩按照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的120%,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将后续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复试程序及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xt.bucm.edu.cn/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任何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若在本校内进行调剂的,无需重复缴纳复试费。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学院有权暂停该考生复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各学院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所交全部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均需检查原件,报考学院留存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见附件)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8.《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9.《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

10.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和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临床实习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或《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

11.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12.获奖证明材料;(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13.本科毕业论文;

14.《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5.本人复试通知书;

16.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19.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各学院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考核内容

考生根据报考学院要求参加报到及复试。现场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

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该部分考核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7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具体考查形式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该部分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不低于10%)。

(2)综合能力面试

复试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考核内容如下:

①专业素质能力

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需考核临床技能或实践技能。

②综合素质能力(以考生提交的材料内容为参考)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根据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加试内容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公共管理硕士MPA)或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代码:045300)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通知。

四、调剂原则及流程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和缺额等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及总成绩须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

5.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和专业代码为“105900”)

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针灸硕士专业学位。

6.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7.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200%。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专项计划。

(二)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2.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及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届时请有意向的考生登录网站及时查看,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报名。

3.学校将审核调剂生源信息,根据调剂原则及各专业的调剂要求,遴选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4.考生收到学校在调剂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并参加复试。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占比(50%)。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指标单独录取。对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其总成绩在报考专业全部复试考生中的排名比例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说明

(1)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必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任一环节缺考,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8)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4.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其他

(1)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公告、各学院复试通知、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硕士招生专栏网站进行公布,具体网址如下: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 。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行政办公楼研究生院146办公室,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4286502。此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10-5391104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