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沐研学导读 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显示,学校拟招硕士2400余人,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只招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管理类联考项目中,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1.5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万元/年。分专业招生人数见《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章程正文未列。报考MBA、MPA须本科毕业满3年、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满5年、硕博毕业满2年。网上报名10月15日至24日,初试12月19日至20日,管理类七个专业学位只考管理类综合能力与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考核。
以下为院校官方公告原文要点,供考生对照查阅。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三、招生阶段与初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科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4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满足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五)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七)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附件4)。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跨学科专业报考数学、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英语)、音乐学院的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具体跨学科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加试科目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试科目》(附件4)。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具体各专业每个考试单元对应的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附件2)。

(三)报考美术与书法专业(仅书法方向)的考生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科目代码942)考试时需要携带毛笔、墨汁、砚台、毛毡;其他考生仅可携带考点规定的常规文具参加考试。

(四)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3个门类学术学位(含家政学),及体育、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河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附件3)。我校将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025100金融、035102法律(法学)、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125300会计学制为2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3年。“硕师计划”学制为4年,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硕师计划”研究生仅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的学费、住宿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49号)”执行。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15000元/年,教育硕士10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翻译硕士15000元/年。

(二)住宿费依据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冀教后〔2026〕1号文件的最新规定,根据入住的学生公寓房间等级,执行对应的住宿费收费标准。2027级硕士研究生拟安排至河北师范大学(裕华校区)培养,若学校对培养地点或住宿安排作出调整,以入学当年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十、奖助情况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规定参评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同时可申请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

十二、其他

(一)考生(含免初试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

(四)本章程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在2027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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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邮箱:yjs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