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MPA项目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本专业学位点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为特色方向,立足绍兴及周边地市基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升需求,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绍兴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的办学历史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00年绍兴卫生学校、上虞师范学校、绍兴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相继并入。2005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被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6年2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更名为绍兴大学。
本专业学位点依托马寅初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办学,学院现有7个本科专业,4个学位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900余人,教职工140余人,设有新结构经济学长三角研究中心(省级智库)、马寅初研究院、绍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共同富裕研究中心、社会风险评估与基层治理研究中心、乡村共富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网络大城市数字经济与智能管理研究中心等10个省市级研究平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对接。
本专业学位点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8人,其中正高16人,副高14人,博士25人,博导1人、硕导25人,其中省级宣传文化“五个ー批”人才1人、绍兴市“名士之乡”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各1人,省公共管理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担任行业导师。本专业学位点依托公共管理学学科建设,现有国家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6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教师开发的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竞赛奖2项,出版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例教材5本。建有“枫桥式”社会治理虚拟仿真实验等教学平台3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家,形成“实践能力导向”的人才培养特色。
02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报考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准考。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03
培养方式与学制
培养方式
全日制: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采取非脱产学习,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周末上课
培养方向
1.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
2.行政管理与数智政府
3.公共政策与城乡发展
学制
3年,最长修读年限不超过5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
2027年拟招生42人。其中全日制招20人,非全日制招22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24000元/生,每年8000元,分三年收取
非全日制研究生:56000元/生,第一年、第二年19000元,第三年18000元
奖助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同时设置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三助一辅”津贴;设立有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
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04
报名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5.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05
报考资格审查和下载准考证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变造证件,则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06
考试
●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初试地点为考生报名时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
1.达到教育部确定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和思想品德测试。本专业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管理学》和《政治学》两门科目。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复试。
●调剂
调剂工作要求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07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迁移户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考生应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
08
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我校公共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学校),公共管理全日制研究生有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形式。